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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政策依据
《关于公主岭人才交流服务中心为保管人事档案的流动人员代办社会保险的业务的通知》公主岭人事局、公主岭市社会保险局(公社保联字[2004]4号)
要点:
政府人事行政部门所属的人才交流机构,为其人事档案由公主岭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管理的各类流动人员代办社会统筹养老保险。
二、
受理范围
1、国有、非国有的各类企事业单位,中介组织、社会团体外商投资企业及其职工。
2、暂未落实工作单位的大中专毕业生。
3、辞职或被辞退的机关工作人员。
4、与企事业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的工作人员。
5、原金融部门买断的工作人员。
三、办理程序
1、凡符合参保的流动人员,可以委托公主岭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社会统筹养老保险代办处代办缴纳社会保险金的手续。
2、参保的流动人员由公主岭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社会统筹养老保险代办处,代为统一在公主岭市社会保险局建立台帐。
3、公主岭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为已参保的流动人员代办人事调转手续及社保关系转移等相关手续。
4、为参保的流动人员办理退休审批手续。
四、基本养老保险的缴纳
1、从事个体经营的业户,缴纳养老保险费的比例为基数的20%,其中业主为帮工缴纳基数的12%,帮工者个人为基数的8%,缴纳基数以个人实发工资为准,但不能低于当地社会平均工资。
2、私营企业按缴费基数的29%缴费,其中企业为基数的21%,个人为基数的8%,个人缴费由企业代扣代缴。
3、灵活就业者和自由职业者缴费为基数的20%,缴费基数为当地的社会平均工资。
五、参保手续
1、单位委托办缴纳养老保险金所需材料:
1)营业执照或单位执照批件及复印件
2)税务登记、事业单位应提供编制批件及复印件
3)国家技术监督部门核发的代码证书及复印件
4)《工资基金手册》
5)财务总帐及《工资应付帐》
6)职工人数与工资报表及原始报表
2、非在职人员委托代办养老保险
1)新参保人员委托代办养老保险金所需材料:
①待业证或待业的相关证明
②携带本人户口本及复印件
③毕业生登记表复印件
④近期免冠1寸照片一张
2)已参加过养老保险与原单位终止解除劳动关系人员委托代办缴纳养老保险金所需材料:
①《终止、解除劳动关系证明书》
②《个人账户对帐单》(原单位属行业统筹或集体企业)
③《参加基本养老保险人员转移情况表》(原单位属行业统筹或集体企业)
④《参加基本养老保险人员增减变动情况表》
⑤《职工养老保险手册》(2001年10月以前离开单位)
⑥近期免冠1寸照片一张
3)原单位是全额拨款单位,并以辞职或辞退形式于2001年10月以前离开单位的,办理缴纳养老保险金所需材料:
①辞职或辞退批文
②全额拨款单位的证明书(需加盖单位人事部门和财政拨款部门公章)
③本人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
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⑤近期免冠1寸照片一张
3、户口时本地,在外地工作的在职人员委托代办养老保险
1)新参保人员委托代办养老保险金所需材料:
①与外地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书原件及复印件。
②携带本人户口本及复印件
③本人档案中的毕业生登记表复印件
④近期免冠1寸照片一张
2)已参加过养老保险与原单位终止解除劳动关系人员委托代办缴纳养老保险金所需材料:
①与外地用人单位签定的劳动合同书原件及复印件
②《个人帐户对帐单》(原单位属行业统筹或集体企业)
③《参加基本养老保险人员转移情况表》(原单位属行业统筹或集体企业)
④《参加基本养老保险人员增减变动情况表》
⑤《职工养老保险手册》(2001年10月以前离开单位)
⑥近期免冠1寸照片一张
六、参保人员退休程序
1、凡参保人员按现行政策规定达到退休年龄的:
①由公主岭市人才交流中心办理退休手续
②公主岭市社会保险局核定退休金及发放退休金
③办理完退休手续的人员人事档案由公主岭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负责转至公主岭市社会养老保险局
七、工作时限
符合政策规定、手续完备、材料齐全的、随到随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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