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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 才 推 荐

 
 

  

一、            政策依据

根据相关文件精神。

二、            受理范围:

1.待业的大中专毕业生。

2.辞职或被辞退的机关工作人员,企事业单位的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

3.与企事业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的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

5.非公单位聘用的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

6.与政府机关脱钩改制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工程监理所、审计师事务所、资产评估事务所及

民办学校、私立医院、转制的单位。

7.委托人才流动服务机构人事代理的用人单位的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

8.其它流动人员。

三、            工作程序:

1、     用人单位填写《人才招聘登记表》。表的各项内容里填写的单位材料必须真实,并尽量详细。

2、     公主岭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工作人员到用人单位实地踏察,详细了企业文化、背景、行业和产品特点,与用人单位进行充分、有效的沟通,并对所需招聘的岗位进行讨论和分析。

3、     结合岗位的具体要求,利用求职人员数据库,有针对性地筛选出基本符合要求的求职者。

4、     将求职者信息提供给用人单位,根据用人单位的要求安排双方面谈,协助双方就具体聘用条件进行有效沟通。

四、            工作时限:

现场受理,随到随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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