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 政策导航 | 人才测评 | 培训认证 | 人才派遣 | 招商引资 | 公主岭籍人才库

  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新闻  >>> 热点资讯
招聘查询

 人事代理指南
招聘会信息
 
关于落实吉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公主岭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函

公人才函字[2009] 8

 


关于落实吉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吉林省高校毕业生就业实习管理办法》的通知

 

市直企事业相关单位:

根据四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四人保字[2009]15号文件精神及四平市人才服务中心贯彻文件精神的会议要求。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好吉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吉林省高校毕业生就业实习管理办法》的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特做如下通知:

一、全市凡依法成立的企事业单位,按已接收高校毕业生人数经申请报批为:国家级见习基地(指接收见习生50人以上,见习期间或见习期满累计留用见习基地工作的见习生人数达到见习生总数30%以上且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省级见习基地(指接收见习生30人以上,见习期间或见习期满累计留用见习基地工作的见习生人数达到见习生总数20%且签订一年劳动合同);见习基地(指接收见习生5人以上、30人以下,见习期间或见习期满累计留用见习基地工作的见习生人数达到见习生总数20%以上且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

二、见习生是指国家计划招生的吉林省生源(包括档案在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管理和参加人事代理的外籍毕业生),尚未就业且有就业意向的应届、历届高校毕业生。

三、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期间,由见习基地所在地财政部门按照当地最低工资标准50%给予见习补贴(四平市最低工资600元)。各地要为见习生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所需资金由当地财政负担。

四、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是全省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工作的领导机构,省人才中心具体承办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工作,各市州人才中心是开展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工作的具体实施机构。

五、此项申报数据要求2009930日上报吉林省和四平市人才中心。各市直相关企事业单位要在930日上午11时前将《吉林省高校毕业生见习人员名单》报送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市场交流部。

六、联系方式

  位:公主岭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岭西小学对过)

  话:6292244 13504448331

联系人:任鸿雁

  址:www.jlgzlrc.com

                                 2009927

吉林省公主岭人才网©2006版权所有
公主岭市人才市场、公主岭人才交流服务中心主办 技术支持:公主岭广龙珠科技
联系电话: 综合部 0434-6292044  市场部 0434-6292244 培训部 0434-6292244
代理部 0434-6292144 科技开发部 0434-6212874 0434-6203688 地址:吉林省公主岭市西公主大街170号(岭西小学对过)
您是本站第位访问者

中国信息产业部备案号:吉ICP备0600106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