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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接收大中转毕业生(以下简称毕业生)就业服务工作的政策依据是什么?
答:吉人联字[2001]22号,吉毕字[2001]1号,吉毕就办字[2001]2号,国办发[2002]19号文件.
问:接收毕业生(含非统招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服务工作范围
答:1、 凡到非公有制经济单位及改制后无主管部门的企事业单位工作的应届及往届毕业生;
2、 暂未落实工作单位的应届及往届毕业生。
问:接收毕业生就业服务工作程序
答:1、 统招毕业生凭毕业生报到证代办落户手续。
2、 非统招毕业生需办理就业报到证手续。
(1) 毕业生填写毕业生就业协议书;
(2) 接收单位、推荐部门在相关栏内盖章并签署意见;
(3) 毕业生持就业协议书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
(4) 市人才市场到四平人事局开具就业报道证。
问、接收毕业生就业服务工作内容
答:1、 毕业生就业指导
2、 负责为暂未落实工作单位的毕业生推荐就业
3、 接受毕业生人事档案
4、 根据国家政策规定,出据与档案资料有关的证明材料
5、 根据国家政策规定,为毕业生为办理核定、晋升担案工资
6、 根据国家政策规定,为毕业生办理转正定职
7、 根据国家政策规定,为毕业生评定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8、 根据国家政策规定,办理出国政审手续
9、 根据国家政策规定,办理人事调转手续
10、 根据国家政策规定,办理人才流动合同鉴证手续
11、 根据国家政策规定,办理社会统筹养老保险
12、 提供与人事档案相关的其他人事代理服务
地址:吉林省公主岭市人才市场(西公主大街170号岭西小学对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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